6月2日,京粮控股(000505)发布公告,子公司因涉及纠纷事项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结果要求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基于已获取的诉讼证据及律师专业意见,公司年审对未决诉讼中可能承担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为515万元。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二审上诉。
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万元由子公司负担,且该判决为终审判决。鉴于子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51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影响本期归母净利润约1078万元。公司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一季度,京粮控股实现收入21.35亿元,归母净利润12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