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油脂企业因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被处罚

2021-12-17
摘要: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对成都红旗油脂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处罚书显示该单位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人民币65万余元。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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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对成都红旗油脂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处罚书显示: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1日红旗油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成环检勘字〔2021〕QBJ0911006号)、《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成环调询字〔2021〕QBJ0911006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成环检勘字〔2021〕QBJ0911006-1号)、《整改核实照片》、《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成环责改字〔2021〕QBJ144号)、《环境监测报告》(编号:ZHKY(环)-2021-J1172/R002)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4日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成环罚告字〔2021〕QBJ144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成环罚听告字〔2021〕QBJ144号)告知该(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该(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该(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决定:

罚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壹仟贰佰圆整(小写:65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