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严查食品标签违法行为:检查食品产商3473次 发现问题170家

2020-12-21
摘要:

如产品外包装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执行标准过期,食用植物油产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和加工工艺,产品标签标识上仍然标有“QS”标志等。个别企业存在虚假标注等标签误导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全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73家次,发现问题170家次,检查产品6093批次,发现问题247批次,立案37起,涉案货值金额7.56万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产品,还未使用的标签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销毁。结合日常全覆盖监督检查及各项专项整治任务,重点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的标签标识、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

监督检查发现,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了解掌握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致使食品标签标识存在错误或瑕疵。如产品外包装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执行标准过期,食用植物油产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和加工工艺,冷冻饮品类的储藏温度标识不规范,产品标签标识上仍然标有“QS”标志等。个别企业存在虚假标注等标签误导行为,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不按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而标注成价格较高的成分名称,且未标注各食用植物油组成成分的比例。部分食品小作坊未在食品包装显著位置标明“作坊食品”字样。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力度和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积极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守法生产和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