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批次食用油均乙基麦芽酚过量

2020-12-15
摘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0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4批次,均是乙基麦芽酚不合格。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12月11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0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此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共1684批次,合格1656批次,不合格28批次。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4批次:

标称福建誉满冠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销售单位为南平市金茂惠购超市有限公司)、标称泉州市康祥粮油工贸有限公司2020年6月6日生产的菜籽油(销售单位为德化县南门粮油店)、标称厦门佳佳福植物油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6日生产的花生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福福旺食品商行)、标称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2020年4月3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悦品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均是乙基麦芽酚不合格。

据悉,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