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在线举办“交割仓库面对面”江苏站活动

2020-12-04
摘要:

实物交割的本质是仓单的交易,集中交割是豆油、棕油、豆粕等期货品种最常见的交割方式。集中交割采用三日交割法,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

期货日报

为更好地服务产业客户,帮助其熟悉交割业务、参与期货市场,11月30日至12月1日,大商所在线上举办“交割仓库面对面”江苏站活动,邀请江苏省部分交割仓库业务负责人开展系列讲座,向上下游企业介绍期货交割具体业务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江苏等地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及交割。本次活动吸引了期货公司、产业客户等人士1.1万人次观看。

江苏地处长江经济带,下辖13个省辖市,是我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省内钢铁、化工及农业发展均稳居全国前列,很多实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农产品、能源化工等多个期货品种均在江苏设有交割仓库。

此次活动中,大商所豆粕豆油期货交割库南京铁心桥国家粮食储备库期货交割部负责人周钱超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实物交割的本质是仓单的交易,标准仓单是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册的符合期货合约规定质量标准的实物提货凭证。

每个交割库的交割流程大同小异,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以江苏奔牛港为例,该交割库是大商所指定的聚烯烃期货品种交割仓库。据江苏奔牛港作业区副经理陈睿闻介绍,聚烯烃期货交割要先进行入库注册,询问仓库库容,签订协议,然后支付30元/吨的预报定金,在规定时限内组织进库;当进库完毕后,应与仓库确认货物数量、包装质量及货物批次是否符合注册要求;自提交预报起30个自然日内全数到货,则可向仓库提出退还定金,否则按未到数量罚没定金。

集中交割是豆油、棕油、豆粕等期货品种最常见的交割方式。据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期货专员范雪健介绍,集中交割采用三日交割法,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具体来看,第一交割日为标准仓单提交日,卖方客户在闭市前提交与交割持仓相同的标准仓单,交易所闭市后,公布仓单信息。第二交割日为配对日,买方在闭市前,根据仓单信息提交交割意向申报。配对日闭市后 ,交易所根据仓单分配原则,分配仓单及配对结果。第三交割日为交收日,最后交割日闭市前,买方会员应当补齐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差额货款。结算后,买方收取仓单,卖方收取80%的货款,尾款待增值税发票交付后结清。

“交割无小事,由于立场与利益的不同,任何一点小事都可能无限放大。”甲醇、乙二醇交割库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顾明洋说,如果交割业务中出现风险,期货市场也可能受到影响。因此,交割库需要高度重视业务操作,一般在交割过程中应由新库法人来签协议,由专人负责;同时,还要留意没有办理交割预报的货物是无法进行交割的。向交易所提交交割预报、缴纳预报定金是确保货物正常入库的必要前提步骤。已经交割过的商品,再次交割不需要办理交割预报,但其他程序照旧。

据介绍,化工品的交割较为复杂,对交割库的要求更为严格。据顾明洋介绍,以乙二醇为例,在发货前需要办理交割预报,这样可以控制交割风险,合理有效安排和使用库容。乙二醇预报定金为30元/吨,预报定金作为库容预留的补偿金。当卖方客户按照预报量货物足量入库后,仓库通过系统填写全额到货数量,期货公司代客户进行核实,交易所审批确认当天清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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