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抽检:两批次食用油样品不合格

2020-08-28
摘要: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8大类食品84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涉及两批次食用油制品: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4期)。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8大类食品8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涉及两批次食用油制品:

平顶山市金篮子贸易有限公司双丰店销售的标称漯河新大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香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6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常青藤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亿家福粮油有限公司委托莘县马北油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4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生产单位,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市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