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应急预案出台,粮油菜价一周涨幅超三成将拉响预警

2020-08-24
摘要:

预案确定预警分为自治区级(I级、Ⅱ级)、市级(Ⅲ级)和县区级(Ⅳ级)四级。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南宁新闻网

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保证米面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23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确定预警分为自治区级(I级、Ⅱ级)、市级(Ⅲ级)和县区级(Ⅳ级)四级。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划定市场异常波动范围

据了解,《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的粮食、食用油、蛋品、食盐、猪肉、蔬菜、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价格猛涨或供应断档、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

具体而言,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大米、面、食用油、食盐、猪肉、蔬菜、蛋类、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或两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按突发事件程度分四级预警

《预案》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四级,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依次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自治区I级为全市性市场异常波动;自治区Ⅱ级为中心城区范围内发生的全域性市场异常波动;市级为2个县(区)、开发区以上(含2个)的跨行政区划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区级为1个县(区)、开发区范围内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预案》中明确,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将通过企业库存供应、生产加工、应急采购、区域间调剂、动用储备、定量或限量销售等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在紧急状况下,优先满足本市消费需求,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企业保持必要的库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生产基地加大生长期短、见效快的农产品、畜禽产品的生产;市商务局牵头,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例如:大米、面粉、食用油,将全市范围内的国有粮食零售网点及大中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猪肉、食盐、饮用水、蛋类、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市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蔬菜,将全市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哄抬物价等行为从重从快惩处

《预案》中还要求,南宁市要建立生产基地、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屠宰场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以及各主要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零售商共同组成的生产、流通供应网络,建立和完善市级粮食、食用油、冻猪肉、生猪活体、饮用水等储备制度,确保全市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和周转储备。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此外,《预案》中还提出,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将对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登录后查看全部内容
微信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