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菜籽油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07-24
摘要:

三台县局已责令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暂停销售并下架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对已售出的商品启动召回程序,其京东店铺已于2020年7月3日将该产品下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2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5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月29日~7月5日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四川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新都经营部生产的小榨特香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3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网购方式在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京东店铺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新都经营部生产的小榨特香菜籽油(规格型号:1.8升/瓶;生产日期:2020-04-25)。经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于7月9日由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新都经营部向我局提出检验结果异议,目前正在复检中。

(二)生产环节风控情况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日对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新都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其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小榨特香菜籽油10瓶,货值499元;已销售8瓶,库存2瓶(已下架封存)。

成都市局责令其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经营环节风控情况

绵阳市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3日对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车间、仓库等处未发现任何食品,也未发现任何食品原料,亦无抽检批次的小榨特香菜籽油。该批次被抽检产品为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新都经营部(主体资格为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生产,产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均发生在成都市新都区。

三台县局已责令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暂停销售并下架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对已售出的商品启动召回程序,其京东店铺已于2020年7月3日将该产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