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生产销售不合格胡麻油、粮油店发布虚假广告均被罚

2019-11-14
摘要:

银川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向社会公布其中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生产销售不合格胡麻油、粮油店发布虚假广告

8月份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四部门成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严厉打击漠视、侵犯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1月13日银川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向社会公布其中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新东方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胡麻油

根据举报线索抽样检测,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夏香八里一级大豆油”不同批次共4个规格的样品脂肪酸组成不达标或净含量不合格。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67.03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7768万元,没收不合格胡麻油4.5L/瓶445瓶。

西夏区走四方粮油店发布虚假广告

网上巡查发现,西夏区走四方粮油店在网页广告宣传用语中写有“比火麻油紫苏油便宜,比火麻油亚麻酸高,性价比高于火麻油,45岁妇女说:身体有反应月经正常了……产妇说:奶水充足得很。男人说:精力充沛了,以上是吃过本店亚麻籽油的一些买家反馈,绝无谎言,不满意退全款”等字样,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广告用语,构成虚假广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分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