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律师“较劲”转基因标识,状告粮油商

2014-10-20
摘要:

  来源: 舜网-都市女报  用法律武器让转基因食品标识不再‘羞答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生产者召回问题产品,重新进行醒目 [详细]

  来源: 舜网-都市女报
 
 
  “用法律武器让转基因食品标识不再‘羞答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生产者召回问题产品,重新进行醒目标识后再销售。”两个月前,云南律师许思龙在微博发起了一场针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不醒目或根本不标识问题的法律行动,得到了全国71位律师的响应。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书面通知。 图片由刘金湘提供
 
  昨日,参与本次公益行动的济南律师刘金湘向女报记者发来信息:10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我们希望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严格依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他们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搞大点,让消费者好自主选择。胜诉率不高,但价值很大。”槐荫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
 
 
  8月14日,云南律师许思龙在其微博上称,转基因食品包装上的转基因标识字体极小,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和选择。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他建议将转基因信息标注在标签中上位置,字体不小于商品名称的一半。为此他将对未醒目标识转基因食品的企业提起诉讼。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共有71位律师表示支持和响应。该公益法律行动,也得到了济南刘卫国和刘金湘两位律师的响应。
 
 
  “我们将在济南本地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企业提出诉讼,促使它们做出一些改变。”刘卫国说。9月7日,刘金湘以原告的身份,将诉讼材料提交到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10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
 
 
  “根据不完全统,本次转基因法律行动诉讼案,10件已立案,2件已确定开庭时间,分别是10月30日上午和11月27日上午。”昨日,该公益法律行动发起人许思龙告诉女报记者。
 
 
  “胜诉率不高,但价值很大”
 
 
  在本次诉讼中,刘金湘是作为原告,将济南本地的一家经销商、位于上海的一家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某粮油生产企业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第一被告对原告所购问题食用油作退货处理,退还原告货款人民币20元,给予加倍赔偿人民币500元;判令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对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对于本次公益诉讼,刘金湘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事实的矛头并非是指向转基因产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至今没有定论。我们主要针对的是转基因产品标识不显著的问题,诉求只是要求把标识做醒目点,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她说,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自己只关注商家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行转基因公益法律行动的目的,在于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严格依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他们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搞大点,让消费者好自主选择。虽然公益法律行动的胜诉率不高,但它有很高的价值。”昨日,许思龙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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