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原提示”了吗?

2012-11-21
摘要:

燕赵都市报 在今年4月份正式宣布实施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明确标示新增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一项。虽然只是鼓励企业自愿标示过敏物质以提醒消费者,但过敏物质在当下食品安全中的重要性已开... [详细]

燕赵都市报


  在今年4月份正式宣布实施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明确标示新增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一项。虽然只是鼓励企业自愿标示过敏物质以提醒消费者,但过敏物质在当下食品安全中的重要性已开始受到重视。然而,该通则实施半年后,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仍有部分产品包装对此无动于衷,过敏提示不见“踪影”。


  “推荐要求”被厂商当“耳旁风”


  “螃蟹这东西我不能吃”、“我吃杏仁过敏”、“我对奶制品过敏”……细观周围人群,如今过敏反应已经成为常见症状。而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高蛋白食物和水果种类越来越多,过敏食物也随之增加,除海鲜、坚果类外,诸如蚕蛹、蚂蚱等可食昆虫也被搬上餐桌,进一步扩大食物导致人类过敏的范围。


  为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今年4月份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特别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对食物过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对标注致敏物质做出了规定:如果用麸质的谷物、甲壳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类、大豆类、乳制品、坚果类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近日,记者走访石家庄各大超市及食品专柜发现,部分品牌商家已经按照通则,在外包装配料表附近明确标出过敏提示,诸如“本产品配方中含有谷蛋白、芝麻、蛋制品”、“本产品可能含有微量的坚果、花生”等,很容易被消费者看到。


  然而,在整个食品卖场,有这些标注的只占很少一部分,特别是在大部分含有麸质的饼干专柜前,无论是今年4月以前生产的,还是之后的产品,标有“过敏提示”的食品仅仅局限于几个品牌而已。部分品牌,似有意识想要标注过敏原,但却没有提示词,只在配料表底下旁用相同的字体写明含有牛奶和大豆,但没有说明这是过敏物质,消费者不注意,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些厂家认为写得太清楚过敏原会影响食品销售,而有些商家则是觉得这条要求没有强制规定,所以比较漠然,还有一部分厂家则是参照其他商家"跟风"印刷,根本没有参照正规标写方式。”相关业内人士解释说。


  明年开始或将强制要求提醒过敏原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食品包装上的过敏提示,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情。“一般选购食品时,多是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偶尔也会瞅一眼食品添加剂的含量,但从没注意过是否有过敏提示的信息。”市民叶女士说道。


  而被问到食品包装标注过敏提示是否必要时,90%的消费者回答有必要。“有这种提示当然是好事,买东西时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有哪些潜在的影响,不至于等到产生过敏反应了才知道。”


  记者获悉,这条“鼓励企业自愿标示过敏物质”的推荐性要求,或将在明年1月被强制执行,但目前具体要求还未正式发布。事实上,在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等国,都已经根据本国情况对食物致敏原的标示进行了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在2005年发布的第5版《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指出,含麸质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等食品和配料,都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