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棕榈油原油当食用油销售,韶关男子获刑

2013-11-05
摘要: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张昊通讯员汪次安为牟取非法利益,韶关男子杨伍得将37吨棕榈油原油当食用油销售给周边零售商和饭店。昨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通报,该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 [详细]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昊 通讯员汪次安 为牟取非法利益,韶关男子杨伍得将37吨棕榈油原油当食用油销售给周边零售商和饭店。昨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通报,该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发布禁止令———该男子缓刑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这是浈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发布禁止令。法院查明,2011年10月9日,杨伍得从东莞市购进40 .56吨棕榈超级液油原油,进货价为每吨7800元。这些原油因为酸性过高必须要经过精炼加工酸值达标后方能当食物油出售。但他直接将其中37吨原油当作食用油高价销售给韶关地区的一些零售商和饭店。


  10月14日,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公司的厂房进行执法检查时,扣押了库存约3吨棕榈超级液油原油。经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鉴定,杨伍得销售的棕榈油中酸值不符合食用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