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收购政策进一步完善,累计收购372万吨

2009-07-20
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今年我国油菜籽又获得丰收,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在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表示,今年国家进一步完善了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收购进度明显快于往... [详细]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今年我国油菜籽又获得丰收,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在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表示,今年国家进一步完善了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收购进度明显快于往年,收购数量也大量增加。


  曾丽瑛介绍说,今年我国油菜籽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由于今年国家进一步完善了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参与托市收购的市场主体增加,方式更为灵活,大大调动了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的积极性,因此收购进度明显快于往年,收购数量也大量增加。据统计,截至7月15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3个油菜籽主产区各类粮油企业累计收购2009年新产油菜籽37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41万吨,增长了近2倍。


  其中,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累计收购国家临时存储油菜籽147万吨,国家委托地方油脂加工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油脂加工企业累计收购油菜籽118万吨。据7月15日对各油菜籽主产区新产油菜籽价格监测表明,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国家临时存储收购价格为1.85元/斤。其他市场主体收购价格大体在1.75~1.96元/斤之间。据各地反映,6月初托市收购启动后,油菜籽市场价格明显回升,有些地方已高于托市收购价格,托市收购的效果已经凸现出来。


  曾丽瑛说,今年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1.85元/斤,执行区域为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河南、贵州、江西、青海、陕西、浙江、甘肃、重庆、内蒙古、云南、新疆、西藏等17个油菜产区。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


  据了解,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抓住今年油菜籽丰收的有利时机,指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价格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


  曾丽瑛特别提到,今年油菜籽收购政策与去年不同的是,在继续实施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同时,为调动油脂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中央财政给予委托加工企业0.1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2元/斤以上,停止补贴”,曾丽瑛透露。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已下发了具体补贴管理办法。地方油脂加工企业名单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审核确定,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名单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所有接受委托、享受中央财政费用补贴的油脂加工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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