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免检标志禁用首日,违规销售情况普遍

20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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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各大超市内仍有“免检”食用油产品 
  福州新闻网讯: 根据规定,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依法予以查处。但1日,记者在福州各大超市调查发现,部分包装上印有“免检”标志的花生油、方便面等产品仍在销售。
  1日中午,记者在五四路新华都店二楼食用油专柜,发现部分外包装印有“免检”标志的“胡姬花”花生油、“鲁花”花生油仍在货架上销售。记者询问柜台工作人员,她们解释,由于产品较多,一时来不及将这些标志覆盖。在该店一楼方便面柜台内,部分外包装印有“免检”标志的康师傅方便面也在销售。
  而后,记者来到东大路好友多店,在该店食用油专柜许多外包装印有“免检”标志的“金龙鱼”食用油摆在货架上。对于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很清楚。
  1日下午,记者在宝龙家乐福超市发现,奶类产品的外包装上都没有免检标志。在食用油货架上,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或12月的食用油,几乎都没有免检标志。正在做促销的5升装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胚芽压榨玉米油,虽没有免检标志,但促销赠品是带有免检标志的0.9升金龙鱼食用调和油。家乐福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内带有“免检”标志的食品大多数都在做促销,目前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在黎明永辉超市食用油柜台内,记者发现外包装贴有免检标志的“鲁花”“金龙鱼”“大满贯”等食用油均在销售。对此,该超市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现在也不清楚。由于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我们只好采取观望态度,现在仍正常销售。假如我们接到政府的有关文件,肯定按照规定来执行。”
  记者随机走访了数家小食杂店和粮油店发现,绝大多数小店的店主对新规定不知情。

    深圳食品禁“免检”超市不理睬
  南方都市报1月2日报道:去年9月,国务院宣布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国家质检总局于同年9月18日发布《关于做好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8〕648号),在这份文件中,国家相关部门给食品免检企业一个缓冲期,即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
  作为食品免检企业禁用免检标志的第一天,记者昨日采访市内一些超市发现,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的食品仍在超市上架销售。
  食品生产和销售不再“免检”
  市质监局前日发布了《关于停止使用食品免检标志的通告》。通告显示,从2009年1月1日起,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带有免检标志的包装物、标识。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从今年1月1日起开展对企业生产食品免检标志的专项检查活动。如果发现企业有违法使用免检标识的包装物和标识的,将依据情况处理: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生产的,依法予以查处;对2009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不限制企业出厂销售。据了解,此次涉及深圳本地有免检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共6家,包括7个品牌,产品涵盖食用植物油、饮用水和小麦粉等。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称,在国务院决定取消食品免检制度后,市工商局专门发文通知全市食品经销企业,从1月1日起,所有食品经销单位销售的食品不能再有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市工商局表示,对于属于保质期内合格的有免检标识的食品,食品经销单位可采取粘贴、覆盖等措施进行改正。
  各大超市仍在销售免检产品
  尽管市工商部门明确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凡外包装印有免检标识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否则将依法查处。但记者昨日走访各大超市和副食品店发现,各种印有“M”型免检标识的产品仍在销售。对此,消费者大多表示不解。超市方面回应称,到目前为止并未接到公司总部和政府部门下发的“1月1日之前生产的免检产品禁止销售”的通知。
  昨日下午,记者在燕南路沃尔玛超市二楼的食品销售区域注意到,货架上印有免检标识的产品随处可见,且大多是国内知名品牌,如蒙牛牛奶、伊利牛奶、海天酱油、李锦记生抽、金龙鱼食用油、康师傅方便面、统一方便面等,生产日期均是2008年10月前后,11月份以后的相同产品外包装则没有免检标识。该超市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没有收到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所以暂时不会进行下架处理。
  随后,记者走访了家乐福、华润万家、麦德龙等多家大型超市和华强北片区的一些副食品店,发现各种免检产品在各大卖场均有销售。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免检制度已废除时,超市工作人员大多表示“不太清楚”。
  ■商家看法
  相关文件有歧义
  超市为何仍在销售免检产品?麦德龙、家乐福、华润万家等多家超市有关负责人昨日下午接受采访时称,去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文禁止食品类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国家免检”标志,而下发之日起至去年12月31日,为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这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违反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至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免检产品今年是否还能销售,并没明确说明。
  超市方面表示,到目前为止,并未收到市工商部门下发的有关免检产品的“禁令”,所以暂时不会对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免检产品进行下架。
  “工商部门只管流通,质监部门只管生产,中间的衔接环节谁来管?”一家超市负责人质疑相关文件内容有歧义,导致大家对文件的解读不一致。她希望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尽快形成统一文件,以便让超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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